越接近冬天,天氣就越弔詭。

早上起床氣溫八度,裹了兩層衣服騎腳踏車去上課還是邊騎邊發抖。

下午兩點雖然只升到十四度,但太陽頂頭照,如果沒颳風的話,還頗熱的。

因為天氣關係,要換的衣服便很少,汗也流不多,不少美國人好多天才洗一次澡(我室友也早已入境隨俗)。這也是美國人很愛用香水和體香劑(deodorant)的原因。

不過我的習慣仍得天天洗澡,上了床就是要乾乾淨淨!不過這就造成換的外層的衣服很少,但內著和襪子卻嚴重不足,一丁點衣服丟進洗衣機實在不划算,乾脆自己手洗好了!

我買的洗衣精是美國的大廠牌Tide,因為水用的不多我只使用了大約十分之一瓶蓋(甚至更少)的量洗內著,來回的洗了兩三次,泡泡被沖掉,沒想到我的一層皮也被洗掉。

頓時一陣痛,把我嚇了一跳,恐怖的化學產品竟然這麼傷皮膚。

我向室友要了OK繃,他問我洗衣精上沒有警示標語嗎?我看了一下:"CAUTION: EYE IRRITANT(刺激眼睛), HARMFUL IF SWALLOWED(請勿吞食), KEEP OUT OF CHILDREN(遠離幼童)....."雖然沒有寫說會刺激皮膚,不過也不像台灣的部分清潔劑標示「不傷玉手」。

Well, 大概是我的皮膚比較敏感吧?!室友倒幽默的說:"You're a child. KEEP OUT OF 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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