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藝人林曉培酒駕的新聞在電視上不斷的反覆看到:林被旁人扶著,哭紅雙眼的難以站直身軀的前進,數十台攝影機與媒體記者圍繞著她,痛哭、下跪的畫面再加上新聞台的聳動標題「林曉培靈堂前下跪認錯 家屬又吼又罵」,帶領著觀眾情緒達到悲情又氣憤。

//圖片來源:搜狐

曾在Youtube裡看到民視新聞在「第三隻眼」做的一則報導,這些社會新聞的幕後情況: 

從「千面人下毒案」到「托兒所娃娃車悶死幼童案」,都有著「藝人林曉培酒駕案」同樣痛哭下跪畫面,而這些畫面常是記者們編導出的影片,你不難在電視畫面裡聽到「請問你要不要向他道歉?」這種「誘導答案」的問題,而更多記者們促使他們下跪痛哭的話語與過程大概在播出前通通剪掉了,呈現到觀眾面前的變成一齣令人對肇事者義憤填膺或同情的兩極化反應的短劇。

也因為民視的報導,新聞媒體的畫面再也不夠真實,而我總好奇,民視很正義的批評自己的同業(很可能包含他們自己本身),然而在那種社會新聞現場,我們卻見到同樣的劇碼上演;記者們自以為法官的主持公道,幫被害者向肇事者要求道歉、要求下跪,而同時讓肇事者成為必須跟著記者導演們的腳步、對白、動作、表情的損名譽演出,更成為新聞被害者,而新聞被害者還無法提出申訴,因為這次的肇事者正是媒體本身。

肇事者固有其犯錯的地方,但再怎麼錯也輪不到記者審判,一切為了新聞節目效果做出的演出實在應該大加撻伐;NCC曾重罰為黑道播出自白影帶的TVBS,因為TVBS成為黑道共犯;筆者建議應調查上述社會事件幕後,媒體已是主謀,也許更該處分,還給肇事者該有的人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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