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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中大的幾個地屬偏僻的宿舍,到了暑期就會鬧蟲蟲危機,繼去年被隱翅蟲(見《小隱翅蟲的大能力》)狠狠的留下恐怖的印記之後,現在我對蟲子是畢恭畢敬,只攆不殺,著實積了不少陰德。
但晚上睡覺不論是小蟲子還是蚊子,擾人清夢的舉動根本讓人忍無可忍,於是我只能搭了蚊帳,免掉殺生之舉。
但蚊帳畢竟還是有漏洞可鑽,或也可能是在我進入蚊帳之前,蚊子伴隨著一起進入,昨晚我兩度起來搜索那隻把我「癢」醒的蚊子究竟在哪兒,但遍尋不著他的身影。
我下床抹了藥,還誇張的噴了肌樂,為了讓薄荷止癢,好再次入眠。
第三次起床,床下的手機唱著歌把我喚醒,蚊子留下的足跡馬上讓我渾身癢呼呼的。
根據痞子英雄邏輯,嫌犯往往都會在犯案處逗留,觀賞自己所做的一切--於使我便開始搜索蚊帳內蚊子的身影--果然!一抬頭就見著那隻蚊子!
我原本想打死他,但積了一晚上的怒豈能就這樣作罷,我便朝他的腳抓了起來,不可思議的,他連逃跑的意願都沒有,任憑我將它拿到桌上拍照。
我頓時恍然大悟了!他吸了我一晚上的血,根本就是餐廳吃到飽的享用了一晚上,飽餐之後停著休息,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我破了戒,不攆只殺。
這是一個吃到飽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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